旧厂房改造需向相关部门报建 旧厂房改造工程项目的报建,各相关职能部门可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办理,或为项目申报开设“绿色通道”,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,提高服务效率,缩短办理时间。 对于工业园区内的旧厂房改造,资料齐全的土地变更登记办理时限,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批时间由原承诺时间的16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工作日。
【部门解读】
有关部门到几个先行启动的旧厂房改造项目调研时,听到不少声音反映:旧厂房改造手续繁复、费时较长,其过程短则半年,长则一年以上,迫切需要政府提高办事效率。为此,《指导意见》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简化手续,提供优良服务,降低旧厂房改造成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