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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房的转租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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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厂房的转租问题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,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,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,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。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。 如发生转租行为,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: 1] 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; 2] 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; 3] 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,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,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。 4] 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,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,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。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,转租租约同时终止,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。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,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。 5] 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,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。 6] 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、费,由承租方负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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